11月19日,西安促进房产市场平稳健康进步协调领导小组发布《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变性住房需要有关问题的公告》。
即日起,从市外迁入西安且在住房限购地区无住房的居民家庭,落户西安后即可在住房限购地区购买首套二手住房。
在住房限购地区无住房的非西安户籍居民家庭,持有西安《居住证》,且在购房之近日6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可购买1套二手住房。
经批准引进的各类人才,在西安住房限购地区购买住房时无须提供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有关证明材料。
符合西安购房资格的二孩及以上家庭,在住房限购地区内限购套数的基础上可新购1套住房。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的第3套住房为新建产品住房时,应列为“普通家庭”类别。
临潼区,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上林街道,沣西新城高桥街道、马王街道,高新区推广托管的非限购地区不再列入西安住房限购限售范围。






